洛阳市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把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工作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在国内具有首创性,对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河南省洛阳市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成立两个月以来,20名国土资源警察经短期业务培训后开始上岗执法,目前已配合洛阳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出警20多次,查处死灰复燃的非法矿点20余处,在保护国土资源、及时查处和遏制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曾经笼罩在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心头的“暴力抗法”阴霾终于烟消云散。
暴力抗法困扰国土资源执法
洛阳是矿产资源大市,周边各县崇山峻岭之中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近年来,随着矿产品价格不断攀升,一些人在利益驱动下,疯狂滥采。
2004年秋,洛阳市原土地规划监察大队与洛阳市原地质矿产稽查大队合并成立了洛阳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查处了一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仅2006年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1宗,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76起。
然而,在查处非法采矿过程中,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经常遇到各种阻力。有的非法矿主不惜暴力抗法,更有甚者,还雇用当地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充当打手。
据执法人员介绍,由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盗采矿产资源、公开抗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近年来矿产资源执法的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经常受到威胁。说起遭遇的暴力抗法事件,他们的语气中透着无奈。2003年5月,执法人员对伊川县一个非法砖窑厂进行调查时,窑主放出两条恶狗扑咬执法人员,致使执法无法进行。还有一次,执法人员在偃师市依法调查一处非法铝土矿时,矿主竟纠集10余人手持棍棒阻拦执法……
执法人员介绍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成立之前,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面对暴力抗法几乎束手无策,只能通知拥有刑事执法权的公安机关来处理,具体操作起来也是困难重重。洛阳市周边的栾川县、汝阳县、嵩县、新安县和偃师市等地的钼矿、铝土矿资源储量都很大,而且品位很高,大多是露天矿,盗采者很容易得手。如果对非法开采活动不采取强制手段及时制止,宝贵的矿产资源很快就会被破坏殆尽。
国土资源警察支队应运而生
针对洛阳市矿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5年3月,洛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秩序治理整顿年”活动。治理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洛阳市国土资源、公安、电力、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开采的矿山、矿点坚决取缔和关闭,关闭炸毁矿山、矿井336个,关闭小碾子、小选厂185个,限期整改企业391家,停产整顿273家,9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3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联合执法实践表明,洛阳市公安部门在矿产秩序治理整顿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但是,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在“配合执法”上存在的时间差,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为保证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部门同步执法、协同作战,市公安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写出申请报告,建议尽快组建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并报市编制委员会。洛阳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和主管副市长宋殿宇为此分别进行了调研,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批示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洛阳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把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素质高、形象好,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执法队伍。
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洛市编〔2007〕58号文,同意成立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批复文件明确,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为洛阳市公安局直属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二正三副,所需人员编制由市公安局内部调整解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与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同一层楼办公,出警时由双方派人,联合执法。警察支队所需车辆和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报市政府领导批示拨付经费。
10月11日,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在洛阳挂牌成立。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启生,河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队长石昆山以及洛阳市党政主要领导,为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揭牌。
张新宝在揭牌仪式上说: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的成立是洛阳市委、市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独创和重要举措,在全国开了先河,应予充分肯定和支持。河南省公安厅对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的组建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确立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制度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挂牌成立后,市公安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举办了短期培训班和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在查处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或开展重大执法活动时,认定存在涉嫌犯罪或当场发现犯罪可能性较大,在采取法定行政措施,收集、保存证据的同时,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可同时介入,与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共同进行案件的调查;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在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和侦查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时,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对非法盗采矿产案件和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勘验、鉴定等侦查工作;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当事人采取暴力、威胁、聚众围攻等其他形式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时,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应保障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拒绝、妨碍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造成执法人员伤害,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要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的动态巡查机制,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测绘标志工作情况巡回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建立联合执法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合执法案情分析会,研究分析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重大案情,制定排查预案,交流执法经验,探讨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市国土资源局要把联合执法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确保联合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彰显联合执法威力
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成立以来,与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相互配合,对非法采矿点和非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查处,显示出强大的威慑力。
10月31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一中队在巡查中发现新安县石井乡杨树沟一无证开采的铝土矿坑死灰复燃,经过周密部署,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迅速出警,与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联合行动,在案发地点依法扣押价值上百万元的采矿设备和两辆装满矿石的载重汽车。针对一些矿主昼停夜干、现采现卖的盗采行为,12月5日夜,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与全副武装的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共70余人,出动10台车辆,直挺偃师市缑氏、府店、大口等乡镇铝土矿区进行突击行动,共查封死灰复燃的铝土矿竖井10个、明坑2个,扣押大型机械2台、轿车4辆,带回接受调查人员34人,行政处罚10人,治安拘留5人。
统计数据显示,市公安局国土资源保卫警察支队成立两个月以来,已配合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出警20余次,查处非法占地案1起,查封和捣毁死灰复燃的矿点24个,扣押大型机械12台,42人被带回接受调查,行政处罚10人,治安拘留7人,扣押矿石500余吨。目前,洛阳市已形成国土资源联防群防网络报警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据悉,洛阳市的8县1市正积极筹备建立国土资源警察大队。宜阳县于11月9日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宜阳县国土资源警察大队。